关于各学院做好2020-2021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0-2021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评价将于2020年11月20日(周五)8:00至12月7日(周一)12:00进行,为做好本次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评价操作方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持续推进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反馈与改进,本学期我校将使用新版本科教学评价管理系统进行评教。学生可登录网页版评教系统或企业微信进行教学评价,系统账号密码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一致,详细使用办法参见附件1《学生评教操作手册》。教师端使用方法将另行组织教师培训说明会,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生评价工作组织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评价尤其是毕业班学生评价的组织工作;对于留学生的课堂评价,建议学院对留学生做好评估指标体系的宣讲和评估督促工作。
对于未完成全部已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学生,将不能进行下学期选课。
三、评价结果复议
如果被评教师认为本人课堂评价存在程序性问题,可在评价结果发布后3周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学院(部)办公室并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诚信619办公室),教师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在2周内进行确认、处理并回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评价前,各学院应当按时完成所有教学信息的确认工作。如果开放教学评价后,再出现教师调整或删除学生评价资格,学院必须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如果在下学期最终评比过程中被发现,被评教师与实际授课人不符且无任何说明者,该评教数据将作无效处理。
2、临时代课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但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前10%评选;累计上课课时不足总课时1/3的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但不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前10%评选。
3、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若出现以下情况,该教师不得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前10%评选:有50%及其以上的参评学生反映该教师存在迟到早退、上课接打手机、布置批改作业次数不足等教学事故存在的情况;有50%及其以上的参评学生反映该教师存在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评教时打高分的情况;本科教学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发现该教师有严重教学问题存在的情况。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见附件2《关于印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五个教学文件的通知》(外经贸学教务字〔2014〕223号)。
请各学院(部)领导、教务员认真阅读,并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