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2026-1学期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推动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厚植质量文化建设根基,加强院(部)督导队伍建设,强化校院两级督导实效,现将本学期院(部)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认院(部)督导名单:

1.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院(部)督导聘期一般为三年,本届院(部)督导聘期为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请于2025年9月15日17:00前将新任督导信息表(纸质版,见附件1)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诚信楼621室。无需调整则不提交材料。

2.教师中心将于9月16日17:00前反馈调整人选审核结果。

二、听课安排:

1.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6年1月2日。

2.范围:根据学校、各院(部)本科教学工作目标,深入本院(部)课堂听课。

3.要求:每人每月至少听课1次,本学期累计不少于3次。

三、听课任务发布:

1.各院(部)教学秘书需于9月17日前,使用“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完成任务设定。具体使用说明请查阅《院(部)督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中的教学秘书部分。

2.院(部)督导听课具体使用说明请查阅《院(部)督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中的院(部)督导部分。

3.教学秘书设置问卷时需查阅《特别提示》(见附件3),重点关注【推荐听课】建议,提高督导听课针对性与拓宽覆盖范围。

四、听课反馈:

1.听课完成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交流,记录评价并录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2.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向各院(部)、教师中心反映。各院(部)应根据相关情况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研讨,做到及时调整与改进。

3.院(部)督导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工作会。总结工作情况,交流汇总听课过程中优秀课堂教学案例及出现的各类问题,探讨督导工作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期末需根据工作要求提交工作总结。

根据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各院(部)应进一步推动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程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重点围绕教学规范、数智手段运用、师生互动、课程思政等方面开展听课。同时,按本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院(部)应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督导经验,促进教师间的互动与合作。

针对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困惑或需要帮扶的教师,学院应积极组织督导团队或经验丰富的教师提供专项指导和帮扶,也可同步联系教师中心开展教学咨询等教学支持活动。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4493356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院(部)新任督导信息表.xlsx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院(部)督导评价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3:特别提示.docx

附件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pdf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