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教评中心函〔2025〕10号)的相关要求,自评报告需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目前,我校已完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联系部门:新一轮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64492436;联系邮箱:shpguibe@uibe.edu.cn。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pdf




新一轮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