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院(部)督导队伍建设,更好发挥院(部)督导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期,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经调研并征求部分学院意见后,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进行了修订,在此基础上,现对本学期院(部)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部)本科教学督导的选聘

  1.选聘原则

  院(部)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以学校在职专任教师为主,可适量补充退休优秀教师。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10%。

  2.选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对本科教学督导与评估有比较深入的认识, 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敢于发表意见、并乐意为之服务;

  2)教学理念比较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在职专任教师学生课堂评价结果应不低于本院(部)平均水平;

  3)近三学年无教学违规现象。

  3.选聘任期

  原则上聘期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经学院调整确认后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4.选聘程序

  1)各院(部)设立院(部)本科教学督导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选聘工作,组建本院(部)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填写《院(部)本科教学督导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9月29日(下周二)17:00前将盖章纸质版报送至诚信楼619室,电子版发送至jszx@uibe.edu.cn。

  2)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复审上报名单信息。

   二、本学期听课工作安排

  1.听课时间: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4日

  2.听课安排

  1)听课范围:原则上以本院(部)或学院所在学部为主,由各院(部)结合自身工作重点与实际确定后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于2020年9月29日发送各院(部)督导听课明细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听课表》至教学秘书邮箱。

  请各院(部)将本学期听课计划于10月9日17:00前报送至诚信楼619室,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jszx@uibe.edu.cn。听课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督导人数、听课数量、听课重点及范围等。

  2)听课要求:至少保证每人每月听课1次。

  3)调停课信息:教师调停课信息查询方式详见《课程信息查询---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

  3.听课规范要求:

  1)尊重任课教师。一般情况下,督导成员进教室听课时需提前告知任课教师,教学督导行为不应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

  2)保证足够的听课时间。督导应以2课时为一个听课时段;3课时的课,可听完前2课时后,在课间休息时,离开教室。

  3)及时反馈意见。督导听课后,可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指出教学的优点与不足,并给予一定的建设性意见。

  4)填写听课表及录入系统。督导听课时需填写纸质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听课表》。本学期将使用全新的教学评价系统,目前该系统暂未上线,待系统正式使用后再发布相关通知。

  5)主观评价明确,与所打分数等级对应(如填写过于敷衍,需返回重新填写)。

  4.听课反馈:

  1)院(部)每月收取该月的纸质听课记录于每月28日前提交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诚信楼619室)。

  2)各院(部)督导组本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院(部)督导进行培训、及时对教学检查和听课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教师教学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学期期末提交学期督导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jszx@uibe.edu.cn,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诚信楼619室。

  3)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及时把各院(部)本科教学督导提出的各类问题反馈至开课学院,开课学院督导组需根据相关情况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研讨,做到及时调整与改进。

  望各院(部)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9月修订)完成相关工作,为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共同努力、提供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宋阳       联系电话:64496113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