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25-2026-1学期院部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根据审核评估整改要求,深入推进“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融合智慧教学工具,切实提升学生学习成效和课堂育人实效。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贸大教务发〔2021〕13 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2025-2026-1学期院部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及要求
1.听课人员范围
各院(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2.听课次数
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8学时);其他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次(4学时)。
3.听课重点
领导干部在听课过程中,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重点检查本院(部)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学规范、数智手段运用、师生互动、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其他与教学相关方面,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达成情况。
二、听课信息反馈
1.听课反馈平台
听课人员使用“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听课反馈。平台支持手机移动端及电脑端随时认领、录入、暂存及提交听课表。
2.听课任务设置
院(部)教学秘书应在“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院部期中评价”中完成任务创建(切勿在“学生期中评价”中创建),创建任务名称为:2025-2026-1学期领导干部听课(XX学院)。不同课程类型的课程应使用对应听课表,具体如下:
Ø 思政类课程应使用“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思政课堂教学听课表”
Ø 体育课类课程应使用“本科体育类课程教学听课表”
Ø 其他课程应使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听课表”
具体操作说明请查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2)。
3.听课反馈要求
请各院(部)合理安排领导听课相关工作,确保本学期内完成规定听课任务。领导干部听课后要及时与任课教师深入交流,客观评价教学成效,指出教学中优点与不足,提供建设性改进建议;同时按要求将听课反馈及时录入“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64493356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pdf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