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24—2025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教师及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客观体现学校的教态学情,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年度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上学期教师中心开展了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相关文件制度修订的调研工作,本学期文件制度正处于起草阶段,本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原文件执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组织实施

1.教学信息确认:各学院应当按时完成所有教学信息的确认工作。如果开放教学评价后,再出现教师调整或变更学生评价资格,学院必须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如果在下学期最终评比过程中被发现,被评教师与实际授课人不符且无任何说明者,该评教数据将作无效处理。

2.评教系统设置:“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支持向学生展示任课教师头像,院系管理员可在【设置管理】->【头像管理】功能中上传教师头像,以便学生更好辨识。为更好地服务留学生课堂评价工作,评价问卷将向留学生展示双语版本。

3.组织学生评价:各学院应做好学生评价组织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评价的重要性,要求学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并督促学生按时完成。

二、学生评价安排

1.评价时间:2024年12月7日(周六)8:00至12月22日(周日)24:00

2.评价系统: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同学们可登录网页或企业微信进行教学评价,系统账号密码与学校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密码一致,详细使用办法参见附件1《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手册(学生版)》。

3.评价要求:

(1)同学们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珍惜教师每一学期辛苦付出的努力。教学评价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请大家仔细阅读评价内容,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认真填写。

(2)课堂评价为匿名评价,将全程保密。教师在给出成绩后仅可查看评教结果(评教结果为匿名,无法查看评价人)。

(3)每一位同学需认真填写问卷,注意不要漏项、漏人,以防止系统无法正常提交。

(4)除按要求评价任务中所有待评价课程外,应适当填写主观评价。

(5)不同课程类型的评价指标均进行了针对性地设计,请同学们在填写过程中仔细阅读不同的评价指标并认真填写。

(6)如有两个以上教师任同一门课程的情况,将出现两条记录,即一门课程和一位任课教师各形成一条记录,分别进行评价即可。

(7)如遇教师与课程不符问题,请及时与教师中心联系。

特别提醒:如果未按要求完成全部已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将影响下学期正常选课,请同学们尽量于正选前先完成教学评价。

  三、评价结果说明

1.评价结果应用:

(1)评分说明:去掉前5%的最高分和后5%的最低分,综合算出平均分,即为学生评价得分。

(2)代课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如代课课时比例低于1/3,不应用评教结果。如代课课时比例高于1/3,应用评教结果且可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前10%评选。

(3)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若出现以下情况,该教师不得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前10%评选:有50%及其以上的参评学生反映该教师存在迟到早退、上课接打手机等情况;有50%及其以上的参评学生反映该教师存在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评教时打高分的情况;本科教学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发现该教师有严重教学问题存在的情况。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见附件2:《关于印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五个教学文件的通知》(外经贸学教务字〔2014〕223号)。

2.评价结果反馈:请各学院领导、教务员认真阅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务必及时通知所有任课教师查看评价结果。

3.评价结果复议:本科课堂教学评价采取匿名评价原则。如被评教师认为本人课堂评价存在程序性问题,可在评价结果发布后3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由学院出具相关意见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师中心,教师中心按相应程序收集汇总各学院复议申请并提请学校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审议。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64493356


附件1:本科教学评价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pdf

附件2:关于印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五个教学文件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