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0-2021-2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按学院排列前10%者名单的通知

各院(部):

2020-2021-2学期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已顺利结束,教师中心按照办法对参与学院排列前10%的教师课程资格进行了筛选。具体标准及条件如下:

1. 评分说明:去掉前5%的最高分和后5%的最低分,综合算出平均分,即为学生评价得分;

2. 课堂规模,语言类课程低于10人或其他课程低于20人不参加前10%排名;

3. 实际参加评价的学生人数不少于选课人数的80%,否则评价结果不参与前10%排名;

4. 临时代课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但不参加前10%排名;

5. 累计上课课时不足总课时1/3的教师参与教学质量评价,但不参加前10%排名;

6. 若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有50%及其以上的参评学生反映该教师存在迟到早退、上课接打手机、布置批改作业次数不足等教学事故存在的情况,则该教师不得参加前10%排名;

7. 若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有50%及其以上的参评学生反映该教师存在以各种方式要求学生评教时打高分的情况,则该教师不得参加前10%排名;

8. 若本科教学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发现该教师有严重教学事故存在的情况,该教师不得参评前10%。

为鼓励广大教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20-2021-2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相关结果通知如下: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按院系排名前10%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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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