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院(部)督导队伍建设,更好发挥院(部)督导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本学期院(部)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听课时间:2021年4月1日——2021年6月18日

2.听课安排:

1)听课范围:原则上以本院(部)或学院所在学部为主,由各院(部)结合自身工作重点与实际确定后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2)听课要求:至少保证每人每月听课1次,本学期每人至少听课3次。

3.听课规范要求:

1)尊重任课教师。督导成员应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提前告知任课教师,教学督导行为不应影响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

2)保证足够的听课时间。督导应以2课时为一个听课时段;3课时的课,可听完前2课时后,在课间休息时,离开教室。

3)及时反馈意见。督导听课后,可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指出教学的优点与不足,并给予一定的建设性意见。

4)评价信息录入。本学期将使用全新的教学评价系统: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网址:jxpj.uibe.edu.cn),督导可以使用手机端、电脑端进行评价,无需再填写纸质《专家听课表》。平台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5)主观评价明确,与所打分数等级对应。

4.听课反馈:

1)各院(部)督导组本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院(部)督导进行培训、及时对教学检查和听课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总结教师教学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学期期末提交学期督导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jszx@uibe.edu.cn,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诚信楼619室。

2)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及时把各院(部)本科教学督导提出的各类问题反馈至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应根据相关情况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研讨,做到及时调整与改进。

望各院(部)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9月修订)完成相关工作,为本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共同努力、提供专业的意见与建议。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4496113

教学评价系统(本科教学督导)操作手册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