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23-2024-1学期院部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完善各院部内部质量保障支持,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贸大教务发〔2021〕13 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1学期院部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范围及要求

1.听课人员范围

各院(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2.听课次数

主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次(8学时);其他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次(4学时)。

3.听课重点

领导干部在听课过程中,应重点检查本院(部)课堂教学情况,包括课程思政、教学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氛围及其他与教学相关方面。

二、听课信息反馈

1.听课反馈平台

听课人员使用“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听课反馈。平台支持手机移动端及电脑端随时认领、录入、暂存及提交听课表。

2.听课任务设置

院(部)教学秘书应在“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院部期中评价”中完成任务创建(切勿在“学生期中评价”中创建),创建任务名称为:2023-2024-1学期领导干部听课(XX学院)。不同课程类型的课程应使用对应听课表,具体如下:

Ø 思政类课程应使用“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思政课堂教学听课表”

Ø 体育课类程应使用“本科体育类课程教学听课表”

Ø 其他课程应使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家听课表”

具体操作说明请查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2)。

3.听课反馈要求

请各院(部)合理安排领导听课相关工作,保证本单位领导于本学期内完成相应听课任务。领导听课后应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指出教学的优点与不足,并给予一定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将反馈信息及时录入“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64493356


附件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pdf

附件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docx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