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2年职称评审教学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22年职称评审教学效果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适用范围

预申报2022年职称晋升,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外经贸学人字〔2013〕176号)、《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即“旧办法”)进行申报且承担过本科或研究生相关教学任务的人员。

2.评估内容

主要包括参评人员的学生课堂教学评价、督导听课评价等。

3.评估流程

●成立教学效果综合评估领导小组。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师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工会、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 对参评人员学生课堂(含本科、研究生)教学评价、督导听课评价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 对“近三年学生课堂(含本科、研究生)教学评价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院(部)排名后10%”的参评人员进行重点评估。

● 若参加重点评估的教师本学期有教学任务,则安排专家听课组选取该名教师本学期1门课程,对其授课情况进行听课评估,结合其近三年学生课堂评价、督导听课评价等形成该名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估结果;若该教师本学期无教学任务,则视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进度,安排2023年春季学期进行专家组听课或只汇总其近三年学生课堂评价、督导听课评价等形成该名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估结果。

● 教学效果综合评估领导小组对教师教学效果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后,提请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议确定。

4.其他说明

● 如2021年已参加重点评估且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为通过者,若2022年申报时仍然存在近三年“学生课堂(含本科、研究生)教学评价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院(部)排名后10%”但非新增情况,可免除本年重点评估,延续使用2021年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估通过结果。

● 对于申报教学类教授的人员,根据学校2018、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补充规定,须“近五年共计至少五次获得院系教学评价(含本科和研究生)前15%”,若“任现职期间有过本科或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价后20%的不得参评”。

●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管理规定》(外经贸学教务字〔2014〕223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外经贸学研字〔2015〕233号),教师所授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不合格者(75分以下),其申请晋升专业职称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延长两年。

联系人:王若璇

电   话:64496113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力资源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