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等人员的通知

各单位:

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评估专家作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的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等人员推荐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国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证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专家库建设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具体承担,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实行全国统一管理。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专家选派和使用原则上从专家库提取。

二、推荐办法与程序

1. 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种类型,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专家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

2. 推荐方式: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由单位统一报送,推荐人数不限(若无合适人选,也可以不推荐)。

我校为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高校,可推荐1-2位青年教师担任“青年教师专家”,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荐。

3. 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后续将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https://eva.heec.edu.cn/expert-login)中进行系统填报,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4. 评估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

三、推荐人选条件

1. 评估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一般年龄不超过65岁。各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政、教学、评估的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院长和系主任,各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应予以推荐。其中,“青年教师专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有投入有深入思考,入职3年以上。

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1: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2. 项目管理员/秘书:须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项目管理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秘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2: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并于2022年12月5日12:00前提交相关资料(包含附件3: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表和附件5: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人员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szx@uibe.edu.cn,其中“附件5汇总表”需附主管领导电子签章。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7611566877。

附件1:评估专家推荐条件.docx

附件2: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docx

附件3: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表.docx

附件5: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人员推荐汇总表.xlsx






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12月1日